明媚角落-周嘉宁
明媚角落-周嘉宁
这是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最后一页历史考纲从装订线里脱落出来,我钻出晒不到阳光的屋子,穿上红裙子,发现手臂苍白,装着一脑袋的世界历史但仍然一无所有。我需要明媚的太阳,让我漆黑,让我沸腾。
我是在街上偶一回头就看到了钱越,隔着一条马路的地方,他在一辆黑色的摩托上趴着,白色的窄肩衬衫,头发一丝一缕地遮住了眉毛,还有白,长得像小时侯一样惨白惨白的,看起来就像这街上的任何一个小痞子。有关钱越最近的消息是他在七年前进了工读学校,之后我进了重点,与所有的小学同学断了联系,七年以后我长成了现在的模样,耷拉着细细长长的辫子,拎一只皱皱巴巴的大包,装着我的分数和希望,沿着墙匆匆地走。 钱越是我小学的第三个同桌,很久远的事了,现在看着小学时那张傻气模糊的毕业照,我已经忘了大部分人的名字。 但是我在七年后竟能在第一眼就认出钱越,可见他给我的那种深刻的印象。 我是一个劣迹斑斑的孩子,当我和钱越是同桌的日子里。 我从照片上看见自己的脸,很可爱的女孩的脸,头发是齐耳的,眼睛很亮,牙齿很白,笑着的时候就很清澈,可我不是个乖孩子,爸爸说那是因为我被坏孩子带坏了,坏孩子指的是钱越,那时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坏孩子,近墨者黑,我不做作业以及撒谎什么的,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谎言都是很幼稚的也是极容易识破的。 我不是不会做作业,只是我觉得它们又烦又傻。记得有一次考数学我忘了在卷子上写名字,结果老师罚我写自己的名字五百遍,于是深夜的时候我还在桌前写我的名字,那三个看上去还是很复杂的字。 从此我就对做作业大为厌恶,特别是抄写,我的中指、食指、大拇指上因为抄写而长出了老茧,我在那个时候担心我的手以后要变成畸形,将来就不能带漂亮的银色戒指了,所以我坚决地抗拒抄写作业,黑板上便总是出现我的名字,后来就是在一本叫做家长联系册的本子上,老师对我表示出极其的不满,那本本子我没有拿给我爸爸妈妈签名,我好像是在学校的花圃里找了一个花盆,把本子压在下面,几个月后我去看,发现那本本子红色的封面因为退色而变得斑斑点点,混杂着一股树叶的味道,我的名字显得很模糊。现在我每天都整理大量的笔记,做大量的题目。右手中指上凸着大大的茧,没有关系的,戒指也是可以带在左手的,我想。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长成现在的样子,一个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样子。 我每天早晨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满眼的倦色,穿着黑色的校服冲在路上,嘴里咬着半只馒头拎着一盒牛奶,满脸满身的狼狈,在学校里从早上到晚上,眼镜在鼻子上留着深深的红色印迹。 我已经高三了,我坐在五楼的寝室里,看下面人来人往,他们像一只只蚂蚁在做往复运动,那些孩子跑来跑去,长得一模一样,他们在楼梯上往下冲,我总是害怕他们撞倒在地上。 七年前我的教室也是五楼,木质的地板和窗框,太阳的光影一直很温馨地洒在地上,往下看是一棵极大的树,我能够从树叶的形状里看出各种图案,并且确信自己是树里的精灵,因为精灵能飞,飞是孩子的梦想,我每次下楼都把身体俯趴在扶手上往下滑,感觉像飞。 老师说一个学生曾经从这儿的窗户摔出去但什么事儿都没有,于是钱越就天天盯着那儿的窗户看,他想跳下去,他是敢的,但我知道他会摔死的。我就告诉他你会摔死的,到时候没有人理你,你就很难看地躺在那里。我们都是想飞的,但我们不能真的飞,后来钱越从十级的台阶往下跳,眼睛都不眨一下,我从五级的台阶往下跳,但是很不幸把右脚腕扭了,瘸瘸拐拐一个多月,样子很傻。 我一直没有认为钱越是个坏孩子,我在街上看见一些极其调皮或是极其沉默的孩子,觉得他们要比那些早熟的,被称之为懂事的孩子可爱得多。其实现在我看到的钱越变了很多,本来他是个极矮小的孩子,站直了也只到我的眉毛处,但他脸上有股神气一直没有变。 钱越在一个黄昏用绿领巾勒另一个男孩子的脖子,我不知道那个男孩哪里得罪了他,他也一直没有告诉我,但他是记仇的。钱越用绿领巾勒着男孩子的脖子在操场上拖了大半圈,我看见男孩的脸上出现了紫斑,那些紫斑像蝴蝶花纹一样清晰,以至于我在多年以后回忆这件事的时候那些紫斑依然很生动,我很害怕男孩会死去,我想他真的就要死了,钱越坚定地不断地向前走甚至不回头看一下地上可怜的家伙。于是我叫了,我尖声地叫着,但我始终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看见男孩的耳朵呈现出一种透明的红色,心寒的透明,而钱越的脸惨白惨白没有表情,我拽他的时候被他推了一下,但他终于松了手。 钱越不是个寻常的孩子。 我现在已经很少遇到不寻常的人,班级里有个物理天才,打喷嚏的时候总是弄得满手鼻涕,走路时眼睛看着天,因此常常有被车撞的危险,他的母亲来跟老师联系的时候说他每天晚上都在黑暗中盘腿而坐,这就是我如今生活中最不寻常的人,据说他物理竞赛打进了全国竞赛。 钱越这个不寻常的孩子总是来我家,他不讨厌我。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翻过了我家的墙壁,拨开了我家的锁,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正捧着一只烘山芋很吃惊地看着他,之后他就成了常客。有一次他是来借钱的,我没有钱,他就抢过了我的小猪储罐,我的漂亮的蓝色的小猪在那个下午成了一些可笑的碎片,银色的硬币滚落得到处都是,钱越把那些一分的硬币兜在衣服里,哗啦啦的在太阳下闪着黯淡的光芒,从那以后钱越开始偷东西,他的家里很富有,但他坚持偷一些类似于自来水笔,绘画橡皮这样的东西,偷来以后玩两天就送人或干脆扔掉,我因此有了用之不尽的橡皮,都是很漂亮的小猫或小猪的形状。 很多日子之后钱越给了我一只丑丑的粉红色的塑料小猪,他说那些一分的硬币加起来一共是三元多,我就此认为钱越还是善良的,虽然他以后开始偷更多的钱。 如今我已经很难相信我和钱越曾经是同桌,因为我现在的同桌是很优秀的一个姑娘。她戴着厚厚的塑料框的眼镜,总是一身素白,打了入党报告,过马路的时候她会在很多人诧异的目光中静静地等待绿灯,我一点儿不怀疑如果班级里出了个小偷,她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他揪到校长办公室去。 而在我自己的身上我也已经看不到过去的影子,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好,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姑娘,留细细长长的辫子,每天用洗面奶,七年以来从未上学迟到,九点以前一定回家。 我的妈妈在一次看见钱越和我分吃糖葫芦时认定我是堕落了,至少是变成和钱越一样的坏孩子,我想也是,自己好像一无是处,除了还有漂亮的成绩。 那时侯我撒谎成性,还模仿父母签名什么的,可惜技艺拙劣,但我至今还认为那不是我的错,谁让我的父母认为他们的女儿生来就应该是优秀而胜人一筹的,害得我常常有负罪感,撒谎对我来说是一种自我保护,保护自己可怜的小小自尊,所以我现在在报纸上看到一些分析小孩子撒谎心态的文章总是觉得分析得很愚蠢,如果我的父母都有平常心的话,我小的时候根本就用不着为了那几个分数而撒谎。 我记得钱越有把小刀,古铜色的刀柄,他常常用它在木质的楼梯上刻字,都是些很无聊的玩意儿,一些骂人的话,也刻过“我爱你”,有一段时间他很耐心地在桌面上刻字,终于刻出了一个大大的洞,老师几次想进行修补但最终都没有成功,这个洞帮过钱越很大的忙,测验的时候他俯在桌子上就能看到桌肚里的书本。 但我在很长时间里都觉得这把小刀会出点什么事儿,我一直想跟钱越说你不要带着他,可是没敢,我很害怕那把刀的光芒。 我喜欢长头发的男人和女人,最好都是后面长到腰间,前面遮住眼睛的那种类型。我曾在街上遇见一个长发男人,戴着的墨镜竟遮住了半个脸,像极了我所喜欢的一个摇滚歌手,也是长发,在舞台上像一只兴奋的狗那样舞蹈,头发直直地竖在空中,可是死了,车祸。男人像一只地中海的大鸟从我身边掠过,头发是黑色的风,带着一股甜丝丝的烟味儿,中东的味道。 这好像是我生命中最后的一点叛逆,我一直坚持听摇滚而摒弃软绵绵的情歌就是为了保留这最后一点点的抗议,在我极其文静的外表下面,在我好孩子外壳背后,我不知道那个曾经劣迹斑斑的我是否还有影子,有时候我很想念她。 我几乎是生活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放假前我的朋友们讨论的问题是今年暑假准备做掉几本习题集,不是几页而是几本,反抗是愚蠢的,反抗的人是会倒霉的,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背世界史,我的屋子晒不到阳光,我变得很白。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也是过圣诞的,因为这个节日里有一个白胡子的家伙,有童话般的故事。那年圣诞,我们进行数学考试时,钱越递过来许多的小纸片,上面写满了祝你快乐,让我在上面画圣诞老人,我就小心翼翼地在纸片上用铅笔涂抹,涂了大概有十几张,其结果是我的数学试卷上大片大片的空白,老师像看妖怪一样地看着我,中午的时候把我关在办公室里不让吃饭,我就趴在老师的办公桌上仔细地研究他没收的那些小人书。我不知道钱越是从什么地方飞进来的,办公室在二楼,而他就出现在阳台上,很得意地在那里笑,想把那些小纸片从窗户里递给我,我开窗的时候小纸片就散在红色的地板上,白花花的“祝你快乐”散得到处都是。 其实小时侯我也是办公室里的常客,因为我经常做些看起来小逆不道的事情。自己在家长联系手册上签名,体育课的时候溜出去买一只漂亮的粉色活动铅笔,吃很不卫生的羊肉串,经常帮钱越做作业,但是我的字挺漂亮而钱越的一塌糊涂,所以我总是模仿不像而被老师发现,每次钱越都袒护我,把事情全部都揽到自己的身上,可惜没人信我们。 这一切现在全都改变了,当我离开了钱越,离开了童年,我生命中的一些弱点就都被包裹起来了,严严实实的。 我们都学着要给老师一个好的印象,再笨的孩子都懂得这一点。高三一开学的时候班主任就说你们一定要和所有的老师都搞好关系,以后保送啊,直升啊,都是有影响的,第一排的女孩子总是奋力地仰着她们的头做出努力聆听的样子,英语老师的录音机有好几个人要帮忙提,有许多许多的人捧着分明已经解决的问题,带着虔诚的表情请老师解答,我想你们累不累,我看着都已经是很累的了。 钱越的小刀后来还是出了事了,小刀有一种暗淡的光芒,这光芒看上去很令人压抑,它终于刺进了一个人的胳膊。 那天钱越是穿着白衬衣的,因为我记得那上面留着的一串血点儿,被刺的男孩是个大个子,他站在操场上骂钱越是没妈的东西,我才刚刚知道原来钱越是没有母亲的。因为钱越很愤怒,他的脖子红得厉害,我就知道男孩说的是真的,并且我知道钱越不会放过他。小孩子总是最敏感的,不知道小刀是怎么样刺进他的胳膊,我从来没有对钱越说过不,因为他的脸上一直有一种让我害怕的神情。后来男孩在地上嗷嗷地叫,他的样子让我厌恶极了,好像没骨气的猪,血滴在地上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喊妈妈,而钱越在边上站着,不停地把刀收拢又打开,不逃,注视着地上的人,很坦然,白衬衣被风鼓得像面旗子,滴上去的血一点一点地红。 钱越是因为这事进工读学校的,这以后几天我就提前直升进了一所市重点中学,一呆就是七年。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说,你啊,你啊。小时侯我的成绩一直是第一的,纵然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老师对此也是很无奈的,把我的名字写上了推荐表,提前三个多月被录取。 之后我与以前的生活彻底隔绝。 收敛起许多劣迹,留长了头发,不再俯在楼梯上往下滑,不再撒谎,不再不做作业,不再模仿家长的签名,不再与坏孩子做朋友,因为学校里没有坏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对于中学的大部分回忆是我坐着,日光灯跳动的光,冬天窗子上的水汽。 从五楼的教室望下去看不见大树,而那些孩子穿着校服跑来跑去,他们真的长得一模一样,真的是一模一样的。 后来我长大了。
有车子从我的面前过去,大大的灰色的车子从我的面前不断闪过,我从缝隙里看到钱越,他在笑,他始终懒懒地趴在摩托上,说话的时候,笑的时候,他的头发遮住他的眉毛,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姑娘,晶晶亮亮地闪着,不知道是谁的耳环发出那么炫目的光芒。 我的久远的样子,我的齐耳的短头发,我的清澈的笑,我的漂亮的银戒指,我的白衬衫,我的朴实的名字,我的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她们是湿漉漉的树干上盛开的欢笑的花朵,她们是干枯的眼瞳里明媚的太阳,她们的光芒让我闭上了眼睛,我明媚的太阳,明媚的太阳,可我已经习惯了晒不到阳光的屋子。 这是一九九九年的夏天,钱越载着他漂亮的姑娘狂奔在街上,我穿着红色的裙子躲在这个城市的烟雾里,我的手臂苍白,我想我要回家,我还有厚厚的笔记要整理,快点回家,快点快点快点吧。